教学工作检查制度
一、学期初检查各学科教学计划及教学进度表,各专业教室、图书室准备情况。
二、教师应按规范要求认真书写教案,教务处每月初对教师教案普查一次。
三、每学期期中、期末检查教学计划完成情况。
四、每天有专人检查教师上课情况,作好记录并及时通报。
五、每学期期中、期末进行作业批改检查,检查教师作业批改记录,检查学生各科作业。
六、每学期对教师授课情况采取学生问卷调查、学习委员会、优秀学生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检查。
七、各班学习委员负责认真填写本班教室日志,每周一交教务处,教务处专人检查发现问题即时处理。
八、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经常检查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在事先不通知情况下听课。
九、做好学期考试成绩分析,对学习成绩优秀学生给予奖励。
- 上一篇:满城职教中心 课程标准制订及管理办法 下一篇:送课传真知 携手创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