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上学、放学管理制度
一、交通安全制度
1、学生进出校大门必须下车步行,出大门时过限速带后方能上车。
2、学生进出大门必须有序,不拥挤、主动礼让。
3、值日教师必须在早7:00到校,晚自习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离校,在学校大门口管理学校交通,不得擅自离岗。
4、值周教师必须在上午第四节课下课铃响后至下午上课前到学校大门口管理学校交通,不得擅自离岗。
5、在管理地域发生交通事故,有关教师必须立即抢救伤员,并立即报告学校。
6、当学生与社会车辆发生交通纠纷时有关教师应主动与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通纠纷。
二、校园内自行车管理规定
1、自行车不准停放在教学楼、实验楼及工作地点(含走廊)周围,要按照规定地点存放,并自觉摆放整齐。
2、自行车在校园内一律推行,走出隔离带后方可上车。
3、丢失自行车者,应迅速报告总务处,以便查找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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