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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7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省级培训需求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05-11 10:36:27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打印 关闭

保定市教育局职成教处

关于上报2017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省级培训需求的通知

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教师[2016]10号),进一步加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实践能力和改革创新能力,现开展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省级培训需求统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的对象须为省内中等职业学校相关管理人员、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所教专业与培训专业相符,师德良好,身体健康,专业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

(一)培训内容

1.管理人员专项培训

(1)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培训(1周共40学时)。重点围绕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中高职衔接、学校治理、专业设置与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进程的热点问题和发展趋势,组织现场教学和专题研训,提高校长改革创新能力、决策规划能力、依法办学和科学治校能力,培育和塑造一批掌握管理理论,具备管理能力,精通现代职业学校治理的“教育家”型名校长。

(2)教学管理与质量提升专项培训(5天共32学时)。以我省中等职业学校质量提升建设工程为抓手,围绕技能型人才培养,针对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学科研、质量监控和考核评价等重点内容,组织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系主任等管理骨干开展专项培训,培育教学管理队伍的专业视野和理论素养,提高教学管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3)数字校园建设专项培训(2天共16学时)。组织中职学校校长和信息化管理员,学习掌握数字校园系统建设及技术应用能力,推进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提高全省职业学校的数字资源整合、推广运用和管理效能。

(4)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项培训(1.5天共12学时)。组织各市教育局主管教学诊改工作的科(处)长、各市诊改专家和国家示范中职学校、全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学校(简称120学校)、部分国家重点中职学校主管教学诊改工作的校长、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就诊改制度建设、诊改方案解读、诊改数据平台建设等内容开展培训,扎实推进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

2.专业骨干教师示范培训(4周,160学时)

采用“集中培训+企业实践”的学习方式,重点学习课程开发技术与应用、专业教学方法与运用,学习了解本专业对应职业领域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提高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和生产实践能力。

3.专业教师企业实践(不少于3周120学时)

通过企业观摩、现场交流和跟岗实践等方式,了解企业相关岗位(群)的职责内容、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等,学习对应生产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补充优化课程内容,改善教学方法,解决人才培养和实践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4.中职教师信息化能力培训及教学大赛集训研讨

组织职业学校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2天12学时),提高全省中职学校信息化教学应用水平;组织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比赛(赛程3天);选拔优秀选手分批开展集中指导(共1周)参加国家级比赛。

(二)培训形式

管理人员和教师培训,原则上应采取基地培训、现场观摩与企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基地培训要注重任务驱动和问题导向,突出培训重点,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采用专家引领和示范带动,促进学员的师德养成、理论更新和技术进步。现场观摩要精选示范典型和成功案例,通过现场教学、经验交流和问题研讨等形式,促动学员学以致用,分析解决现实问题。企业实践要通过考察观摩、跟岗学习、顶岗实践等形式,获取生产知识和产业认知,丰富课程和教学资源,提高专业教师产教融合的实践能力。

三、有关要求

请各学校根据培训内容并结合学校实际,做好培训人员安排并填写保定市2017年度中职教师省培需求统计表(见附件1)和保定市2017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拟培训学员汇总表(见附件2,共三个汇总表),并于5月15日前将电子版上报我处办公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我处将根据各学校上报情况及省培训分配指标最终确定参加省级培训人员。

 

 

联系人:赵红坡    联系电话:0312-5881912  

电子邮箱:jyjzcjc@126.com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2017年5月10日